碳費徵收

依據《氣候變遷因應法》建立的碳費制度,對年排放量達一定規模的排放源徵收碳費。首波徵收對象為年排放量 2.5 萬公噸以上的大型排放源,醫療機構通常低於此門檻。

雖然醫院目前不在碳費徵收範圍內,但應關注制度的擴大趨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