環境部於 5 月 1 日正式公布 115 年度碳費徵收時程表,首波徵收對象為年排放量達 2.5 萬噸以上之事業,醫療機構雖未列入首波,但協會建議提前準備。
環境部正式公布碳費時程
環境部於 115 年 5 月 1 日公布最新碳費徵收時程,首波對象為年排放量達 2.5 萬噸以上之事業單位。
醫療院所的應對建議
- 提前啟動 ISO 14064-1 碳盤查
- 建立能源管理基線數據
- 評估 ESCO 績效保證專案可行性
環境部於 5 月 1 日正式公布 115 年度碳費徵收時程表,首波徵收對象為年排放量達 2.5 萬噸以上之事業,醫療機構雖未列入首波,但協會建議提前準備。
環境部於 115 年 5 月 1 日公布最新碳費徵收時程,首波對象為年排放量達 2.5 萬噸以上之事業單位。
雖然醫療機構尚未列入首波碳費徵收對象,但隨著政策範圍逐步擴大,提前進行碳盤查、建立排放數據基礎,將是最務實的準備策略。